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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14-10-23 14:53:42   作者:人事处 </font>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若干名,招聘工作按照《西安石油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西石大人〔2013〕171号)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为我校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且第一学历一般应为招生第一批次院校本科毕业。

对于符合基建工程、医疗卫生、水电暖通等学校急需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我校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的取得所需专业学士学位的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岗位需求(附后)

三、招聘程序

1. 应聘人员报名。每人限报两个岗位,最终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意愿确定拟聘岗位。

2. 资格审查与综合考察。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筛选和审查,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考察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和工作潜力,提出考核意见和聘用拟选人员。

3. 体检公示。

4. 签订聘用合同。通过体检的拟选人员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专业、岗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人事代理)》并发送至xsyu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应为“应聘岗位-应聘部门-毕业院校-专业-姓名”;邮件附件还应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应为一个压缩包。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及材料不齐者,简历不予接收。

2.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11月16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潘  娜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1:2015年人事代理人员需求计划

附件2:201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人事代理)

附件3:《西安石油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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