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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2014年人事代理人员第三次招聘公告(管理岗位)

发布时间: 2014-04-30 16:44:36   作者:人事处 </font>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管理岗位思想政治辅导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 专业学历:与所聘岗位专业对口,应具备普通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毕业学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第一学历一般应为招生第一批次院校本科毕业;

4. 年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5.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6. 基于上次招聘结果和人员结构综合考虑,本次招聘仅限男性。

二、岗位需求

部门

岗位名称

所需人数

所需方向

学历要求

辅导员

管理岗位

4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地球化学

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

机械工程(不含车辆工程)

电气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会计学

企业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教育学

设计艺术学

中国语言文学

硕士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 应聘人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资格审查。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综合考察。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公示等环节进行考察。

4.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专业、岗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人事代理)》并作为附件发送至xsyuhr@foxmail.com邮箱。邮件主题应为“应聘岗位-应聘部门-毕业院校-专业-姓名”;附件中同时还应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大小应控制在5M以内。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及材料不齐者,简历不予接收。

2.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3. 报名时间:2014年4月30日至5月10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郝老师  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282

    其余未尽事宜按照《西安石油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西石大人〔2013〕171号)执行。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4年4月30日

   报名表下载:西安石油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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