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工作仍按《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接收优秀毕业生的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0〕62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 基本要求:身心健康,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强烈的事业责任心、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遵守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研究能力,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
2.学历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原则上要求毕业于国家重点大学(“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国(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对于学校紧缺的部分学科专业或应聘者本人学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学术潜力,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可适当放宽。国内第一学历要求必须为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3.外语水平: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双语教学潜力,原则上达到国家外语六级相当水平。
4.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对于学校紧缺的部分学科专业或应聘者本人学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学术潜力,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可适当放宽。
二、需求及相关要求(附后)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设岗学院或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2015年接收毕业生考核情况登记表(教师岗位)》(附件1)、个人简历、毕业学校的推荐材料、国家认可的所有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术成果(主要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
各院(部、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教授委员会等组成招聘考核组。考核组对应聘毕业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由考核组组织试讲,考核组既要考核应聘人的学术潜力、业务能力,同时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出具综合考评意见,设岗院系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由学校组织审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健磊 潘 娜 电子信箱:xsyursc@126.com
联系电话:029-88382281 88382283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本次招聘公告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前有效。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4年10月23日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海内外优秀毕业生需求计划(教师岗位)
附件2:2015年接收应届毕业生考核情况登记表(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