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新进青年博士教学科研能力助推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新进青年博士教学科研能力助推计划(以下简称助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1.具有副教授评审权学科的新进青年博士教师均须参加;其它学科新进青年博士教师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参加。
2.2016年1月1日后报到且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助推计划从入职次月计算,实施周期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到的且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博士,助推计划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实施周期3年。
二、有关事项
助推计划是有效帮助新进青年博士尽快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提升教学质量和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请有关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助推计划合同签订人员名单(含电子版)及合同书报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宋振涛,耿淑芳
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1.《西安石油大学“新进青年博士教学科研能力助推计划”实施办法》通知.doc
2. 助推计划岗位聘用合同书.doc
3.副教授评审权学科分布(12个).docx
4.助推计划岗位聘用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