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
为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要求,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现就2016年学校资助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校工作满3年且没有公派出国学习经历。
二、优先推荐条件
1、校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骨干教师;校级优秀教师。
2、具有发展潜力的博士研究生(教学为主型院系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3、近3年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的人员或院(部、系)优秀教师。
三、选拔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院(部、系)排序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
2、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研究并确定出国访学人选及资助时间。
四、培训途径、方式及资助标准
按《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教师出国访学是学校推动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派出之前确定访学目标。
2、2015年选派出国研修的青年教师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尚未联系到出访院校的,原则上不再支持,确需申请延期出访的,经院(部、系)同意,可延期出访,但须占用本单位2016年的出访指标。
3、各单位请于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排序后报人事处,咨询电话88382286,88382260;邮箱xsyuhr@foxmail.com。
附件:
1. 西安石油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申请推荐表.doc
2.《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pdf
3.西安石油大学青年教师出国项目申请表.doc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