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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推荐2016年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06 16:21:41   作者:人事处 </font>

各院(部、系):

为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要求,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现就2016年学校资助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3、在校工作满3年且没有公派出国学习经历。

二、优先推荐条件

1、校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骨干教师;校级优秀教师。

2、具有发展潜力的博士研究生(教学为主型院系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3、近3年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的人员或院(部、系)优秀教师。

三、选拔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院(部、系)排序推荐(推荐表见附件1)。

2、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研究并确定出国访学人选及资助时间。

四、培训途径、方式及资助标准

按《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1、教师出国访学是学校推动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派出之前确定访学目标。

2、2015年选派出国研修的青年教师在2016年5月31日之前尚未联系到出访院校的,原则上不再支持,确需申请延期出访的,经院(部、系)同意,可延期出访,但须占用本单位2016年的出访指标。

3、各单位请于4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排序后报人事处,咨询电话88382286,88382260;邮箱xsyuhr@foxmail.com。

附件:

1. 西安石油大学2016年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申请推荐表.doc

2.《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pdf

3.西安石油大学青年教师出国项目申请表.doc


人事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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