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度认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工,其中业绩成果截至2016年10月31日。
二、认定条件:
1.认定初级:
(1)具有学士学位,经过一年以上的岗位试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具有硕士学位,经半年考察,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2.认定中级:
(1)具有博士学位,经过三个月试用,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自报到之日起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硕士学位,在学校工作满三年。满足学校相应系列职务评审条件,学校有评审权的学科,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27日—31日,个人填写对应表格。
2.11月1日-11月7日,材料审核(只限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认定中级职务的教工,其他填写认定表的人员,不需要审核)。请各单 位按照《评审表》中 有关业务归属到相关职能部门审签,审签时先提供一份《评审表》,待审核后再提供要求份数并盖章。
3.11月8日—10日,各单位组织认定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hizike@xsyu.edu.cn。
4.学校会议审定。
四、材料报送:
1.《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
4.《2016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人员汇总表》 一份。
人事处
2016年10月27日
附件1.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3.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4.2016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认定人员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