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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2016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6 17:58:57   作者:szk </font>

各有关单位:

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凡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有关系列职称评审规定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至2016年10月31日),在本单位相应职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职称资格。

人事代理人员持档案托管单位委托函可参加学校评审权限内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对于任职年限虽不符合规定要求,但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副教授、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

1.评审标准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西石大〔2012〕139号)、《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补充规定》(西石大人〔2016〕38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教授职务评审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号)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执行。教师以外系列还应满足陕西省有关厅局职称评审文件及有关规定。

2.外语要求

职称外语政策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职称外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应办理相应免试手续,提交《陕西省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及免试条件证明。在原免试基础上,《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号)进一步扩大职称外语面试人员范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艺术专业的技术人员(本通知只列出与学校相关范畴)。

3.计算机要求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2005〕34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应办理相应免试手续,提交《陕西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及免试条件证明。

4.年度考核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6〕26号)文件精神,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在近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

5.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于申报高等学校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人员,申报时需提供2014年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对于申报社科研究、图书资料、会计经济、卫生技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其他系列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按照相关系列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三、评审组织及指标

1.评审组织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按照《西安石油大学职务评审工作规定》(西石大〔2009〕150号)执行。基层单位评审组一般由7至11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正高级职称人员不足时可由副高级职称人员补充。各院(部、系)要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在评审中的作用。

(1)各院(部、系)评审推荐组评审推荐晋升高级职务人选;负责教师系列中级职务评审。

(2)工程、实验系列及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和高级)人员由基层单位推荐,其中机关、后勤等部门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工作,教辅部门各自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2.评审指标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后,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资格审查结果及现有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分别下达各系列高级、中级各级评审指标。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材料审核时间及流程

(1)10月26日—31日,个人如实填写《评审表》及《西安石油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填写),并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制作PDF格式参评材料文档。

(2)11月1日-11月7日,材料审核。为有序组织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工作、方便申报人审核提交材料,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按照评审表中有关业务归属统一到相关职能部门逐一审签,审签时先提供一份《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或《评审表》,待审核后再提供要求份数并盖章,审核时须提供电子化材料打印稿(不含评审表)一份。

完成教学工作情况、年度考核结果等其它各项由各单位审核并盖章;教学工作量、授课门数、教改项目、教材及教学成果、教学事故认定等相关项由教务处审核并盖章;科研项目、论文、专著、专利及科研成果等相关项目由科技处审核并盖章;指导学科竞赛及对实验室建设的贡献由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并盖章;研究生教学和培养工作的教学工作量、授课门数及指导研究生情况由研究生院审核并盖章;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由学生处审核并盖章;申报人年龄、学历、任职时间、相关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由人事处审核并盖章。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安排

(1)8日—10日,各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并公示,向校职改办(行政楼407)报送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名单(排序)、公示情况、《评审表》1式3份、《西安石油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1式30份、电子化材料打印稿1份、《2016年职称评审人员资格业绩审查汇总公示表》1份、基层单位评审推荐组成员名单及安排等,同时发送电子版。人事处将通过校内OA系统邮件发放对应职称申报账号。

(2)11日-13日,申报人使用学校分配的账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网址为:zcps.sneducloud.com),按要求规范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提交电子化评审材料。其中电子化《评审表》须包含盖章签注及审核等意见,且“照片栏”须插入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电子版证件照片。所有网报信息、材料务必与原签章审核后纸质评审表内信息完全对应一致。

(3)14日—16日,评审材料网上展示。

(4)校学科组评审。

(5)校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6)校长办公会审定。

(7)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上报推荐评审材料。

其他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人填表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表并进行审核,按规定时间和份数提交到所属部门: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西安石油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30份。

3. 电子化材料打印稿1份。

六、申报说明

1.申报学科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高等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定为:(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音乐学科;(19)美术学科;(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申报学科按理科、文科、综合学科选填。工程实验系列拟评审的学科为:工程学科、实验学科;图书、会计、审计、出版、卫生、档案等其他系列按照相应学科进行申报。非教师系列无评审权学科按照委托评审及其他系列填报。

2.评审学科组划分

申报人在选择申报学科时需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学校评审时将根据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评审学科组划分。

七、其它事宜

1.评审材料要求、辅导员申请晋升等要求继续执行《关于2014年度教师、工程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834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专职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申请晋升思政类学科教师职称的,实行单独划块评审:其完成学生工作主管部门正式立项的理论研究任务、获得的本岗位相关荣誉奖励视同专任教师同级次业绩成果;教学工作量核算由院校根据学生工作主管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实施”。

2.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根据省人社厅< 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8〕209号)精神,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须参加院(部、系)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和学校答辩。

3.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如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4.校内评审结束后,其他系列申报按各相关厅局要求重新整理材料上报。

八、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事关学校队伍建设,关系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对于提高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科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效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引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加强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真实,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同时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实行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制度,将单位审核及公示环节落到实处,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3.加强监督检查。监察处和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各级评审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为便于工作,请申报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加入QQ工作群(群号:540178172),本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所涉及文件、表格可从工作群及人事处下载中心网页下载。

咨询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6年10月26日

由于省教育厅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布置会尚未召开,为了确保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序进行,也使我校申报人员能够提前做好职称评审材料准备工作,本年度职称评审暂先按照人事处提供的评审表进行填报,省教育厅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召开后若有新变化人事处将及时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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