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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工伤申报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0-27 08:44:49   作者:人事处

于艳英,女,身份证号:61011319****1517**,外国语学院教授。202175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在一号教学楼召开评审会议。1427分,于艳英同志赶往开会地点,在一号教学楼北侧楼下停放自行车的过程中,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左手腕触地,当时疼痛剧烈,心悸眩晕,服用四粒速效救心丸后,慢慢感觉好转,在同事的帮助下,20217514:40左右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CT拍片,诊断为:“1.左侧腕关节骨折”,随后医生给予局麻下闭合复位,石膏固定,制动6周,4周复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于艳英同志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现予以公示。对于艳英同志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省人社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11027日到2021113

监督联系电话:029-88382282(人事部门),029-88382242(纪检部门),029-86786918(西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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