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艳英,女,身份证号:61011319****1517**,外国语学院教授。2021年7月5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在一号教学楼召开评审会议。14时27分,于艳英同志赶往开会地点,在一号教学楼北侧楼下停放自行车的过程中,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左手腕触地,当时疼痛剧烈,心悸眩晕,服用四粒速效救心丸后,慢慢感觉好转,在同事的帮助下,2021年7月5日14:40左右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治疗,CT拍片,诊断为:“1.左侧腕关节骨折”,随后医生给予局麻下闭合复位,石膏固定,制动6周,4周复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于艳英同志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符合上述规定,建议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现予以公示。对于艳英同志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和省人社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到2021年11月3日
监督联系电话:029-88382282(人事部门),029-88382242(纪检部门),029-86786918(西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