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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4 作者: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陕人社发〔2017〕5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7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截至2018年3月,参加新进校教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各系列认定条件的新进校教工。

二、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学校直接认定职称;人事代理人员由档案托管机构组织认定。

1、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称;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聘任中级职称;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中级职称。

6、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材料填报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于3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88382286


附件: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人事处

2018年3月4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电话:88382308

邮箱:rsc@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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