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陕人社发〔2017〕5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7年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
截至2018年3月,参加新进校教工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各系列认定条件的新进校教工。
二、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学校直接认定职称;人事代理人员由档案托管机构组织认定。
1、中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聘任助理级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职称;
4、 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聘任中级职称;
5、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聘任中级职称。
6、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材料填报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于3月10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电话:88382286
附件: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人事处
201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