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管理与服务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岗位聘任、考核评估、薪酬与社保管理、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人事信息化系统建设、学校机构和编制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核定等工作。
(2)建立以“双一流”建设为目标,以学科建设为牵引,以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考核评价、薪酬管理为主体的全方位人力资源配置体系。
(3)以推进和加强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专职科研队伍建设为抓手,形成科学有效的“稳培引用”人才工作机制,建立一支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
(4)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编制、人事人才政策研究与制度建设,人才评价体系研究与标准制定,评价激励政策研究与办法制定等。
(5)负责学校机构、编制、岗位等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各类人才招聘政策的制定、宣传、策划与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人才、师资博士后、准聘制博士教师等日常管理、服务与考核。
(7)负责国家及省部级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选拔推荐与日常管理,负责校级人才培养计划政策制定、评审组织与日常管理。
(8)负责学校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以及二级单位年度目标业绩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薪酬管理与发放,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年金等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与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