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已结束】关于推荐2018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4 作者:人事处


    各院系:

    为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要求,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和申请人员范围

    2018年学校拟公派20名青年教师出国。

    1. 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教学为主型院系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 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 在校工作满3年;

    4. 无公派出国访学经历,或近3年无6个月以上国内进修经历;

    5.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得申报。

    二、优先推荐条件

    1. 校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骨干教师;校级优秀教师。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评审通过人员。

    3. 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主持科研项目(在研)且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的。

    4. 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的人员或获院系优秀教师等奖励。

    三、选拔程序

    1. 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学院(部、系)排序推荐。

    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审议并确定出国访学人选及资助时间。

    四、其他事宜

    1.教师出国访学是学校推动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派出之前确定访学目标。

    2.2017年学校选派出国研修的青年教师在本通知发出后仍未联系到出访院校的,原则上不再支持。确因特殊申请延期出访的,经学校同意,可延期出访,但须占用本单位2018年的出访指标。

    3. 为加强派出效果,自2019年起,学校青年教师出国访学项目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条件进行选拔。

    4. 其他事项按《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请于5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表(1份)及《2018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项目申请表》(7份)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7室),电子版发至shizike@xsyu.edu.cn。人事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评议、择优派出。

    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1. 2018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xls

    2. 2018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项目申请表.doc

    3.《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pdf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电话:88382308

    邮箱:rsc@xsyu.edu.cn


    处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