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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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关于推荐2017年青年教师出国访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7 作者:人事处

    各学院(部、系):

    为适应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要求,加快青年教师培养,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和申请人员范围

    2017年学校拟公派20名青年教师出国。

    1. 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教学为主型院系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2. 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3. 在校工作满3年;

    4. 无公派出国访学经历,或近3年无6个月以上国内进修经历;

    5.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不得申报。

    (二)优先推荐条件

    1. 校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骨干教师;校级优秀教师。

    2.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等学校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学校评审通过人员。

    3. 近3年年度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的人员或院(部、系)优秀教师等奖励。

    (三)选拔程序

    1. 由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出申请,各学院(部、系)排序推荐。

    2. 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审议并确定出国访学人选及资助时间。

    (四)其他事宜

    1.教师出国访学是学校推动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在派出之前确定访学目标。

    2.2016年选派出国研修的青年教师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尚未联系到出访院校的,原则上不再支持,确需申请延期出访的,经学院(部、系)同意,可延期出访,但须占用本单位2017年的出访指标。

    3. 校内公派项目按《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各有关单位请于6月6日下午17:00前将汇总表及《2017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项目申请表》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7),电子版发至shizike@xsyu.edu.cn。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评议、组织评审、择优派出。

    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7年5月27日

    附件:

    1、2017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2、2017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项目申请表

    3、《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电话:88382308

    邮箱:rsc@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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