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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校内招聘公告——石油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4-09-25 作者:人事处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143号),经学校同意,现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公开招聘石油工程学院教师1名和研究生教学秘书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校内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名称、类型、职责及岗位聘用条件

    1.岗位名称:石油工程学院—教师

    岗位类型:教师岗

    岗位职责:

    (1)协助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校工作;

    (2)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

    (3)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143号)的要求,且符合下列岗位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具备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5)具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教育与学术背景;

    (6)未参加“助推计划”的人员,转岗后须参加“助推计划”。

    2.岗位名称: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岗位类型:管理岗

    岗位职责:

    (1)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包括排课,研究生教改项目、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等;

    (2)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相关工作;包括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送审与答辩等;

    (3)完成硕士研究生导师、副导师、校外兼职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

    (4)协助完成研究生招生工作;

    (5)完成办公室其它管理工作。

    岗位聘用条件:

    符合《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143号)的要求,且符合下列岗位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心健康,年龄在45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较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整理、公文写作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修养;

    (6)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25日--9月29日)

    2.组织竞聘(9月30日--10月8日)

    3.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10月9日--10月11日)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提交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并签署原单位意见(辅导员报岗需符合转岗要求并征得学生处同意)后,于2024年9月29日18点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09)。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王军策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人事处

    2024年9月25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电话:88382308

    邮箱:rsc@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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