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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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结束】关于做好2025年度单位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3 作者:人事处

    全校各单位: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西石大党〔2024〕65号),现就2025年度单位目标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认真对照学校工作要点及下达的2025年度目标任务,客观总结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期间取得的工作实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切实提出改进措施。

    二、考核内容

    教学科研单位以2025年度院(系)目标管理任务为依据,以业绩考核为主,重点考核取得的标志性业绩和重大进展。

    机关教辅单位以学校2025年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促进教学科研单位取得标志性业绩的服务保障水平,与教学科研单位业绩挂钩实行联动考核,突出工作创新和工作效果。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申报(123日-9日)

    各单位根据年度内取得的标志性业绩、重大进展、改革创新成效,填写相应考核用表(见附件1、2),明确申报等次,未申报优秀等次的单位视为自主放弃评优资格。符合办法中一票推优的,同时填写认定年度考核优秀申请表(见附件3)。

    考核相关材料的电子及纸质版均提交至目标考核办公室。

    (二)学校评议(12月10日-19日)

    1.合格性评价(12月10日-12日)

    “一票否决”事项单位出具不合格认定情况。发展规划处牵头评议机关教辅单位完成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评议教学科研单位完成情况。

    2.审核公示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标志性成果进行属实性审核和达标性评价,并对申报优秀单位进行公示。

    3.标志性业绩评优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单位取得的标志性业绩、重大进展、改革创新成效进行优秀评比。

    4.优秀推荐

    教学科研单位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申报材料,参考年度标志性业绩量化得分,按比例分别进行优秀推荐。

    机关教辅单位由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商定,结合自评报告给出明确的评议意见和量化分数,按比例分别进行优秀推荐。

    5.考核小组评议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优秀推荐及不合格认定情况,结合申报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分别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6.学校审定

    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考核工作小组会议意见,确定校内各单位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自评情况及报告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并请分管(联系)校领导签字。

    2.考核相关文件和表格在本通知后附件中,请自行下载。

    上述材料请于12月9日前报送至目标考核办公室(鄠邑校区石工地科楼526室),电子版发送至dqhao@xsyu.edu.cn

    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88382269。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3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电话:88382308

    邮箱:rsc@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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