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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2024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30 12:01:21   作者:人事处

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聘用在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的在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申报需开具陕西省人才中心委托函。

二、评审文件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4175)和《西安石油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3143)实施评审;管理人员依据《西安石油大学管理人员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西石大人〔2022171)实施评审。

2024年职称评审中,教师系列新旧文件并行1年,推荐系列新旧文件业务条件并行2年,达到新旧文件标准人员均可申报。

三、评审工作流程

2024年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暂定如下,学校将根据工作进度适时调整。

(一)职称评审说明会(1030日)

(二)系统填报(1031-118日)

1.1031日,申领账号

职称申报人员进群下载相应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并扫码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后,111日下午到行政楼407核对申报信息并领取职称申报账号。

2.1031-118日,系统填报

1)申报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点击登录),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制作、上传相应材料。申报其他委托评审系列职称的人员,还须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点击登录)填报相关信息。

2)申报高级职称的教师,须于116日前在外审代表作评审系统内提交本人代表性成果。

(三)材料审核(114-6日)

1.114-6日,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审核时应提供《电子化支撑材料》供查验。审核通过后再打印3份(高级简表由学校统一复印),签字、盖章后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2.114-8日,基层单位审核。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业绩成果等进行审核,并明确给出是否符合相关职称任职条件的审查结论,同时向学校资格审查小组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118日前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中完成填报提交工作。

3.119-10日,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组织复审。

(四)材料公示(1111-15日)

(五)基层单位评审推荐(1119-22日)

学科专业评审组、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引导、管理、协调和监督,有组织的开展评审推荐工作。对标职称评审业绩,对申报人思想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成果认定全面负责,并按要求推荐申报人员。对师生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对涉及评审工作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反映。

2.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其他说明

1.为保证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正常开展,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在指定时限内报送评审材料,补报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述职答辩,每人限时8分钟。介绍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和研究工作进展及计划等,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评审费标准:高级职称400/人,中级职称200/人,评审费实行集中收缴和管理,由财务处统一从个人工资卡内扣除。学校无评审权系列或层级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主管部门规定由个人交纳评审费或代表作同行评议费。

4.学校采用第三方平台进行同行评议。特别评审、标志性成果评审和破格评审同行评议费用由个人承担,正常评审同行评议费用由学校全额承担。同行评议标准为每位专家900元。

5.2023年同行评议结果,在2024年同行评议中予以认可。

6.审核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及办公电话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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