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系):
根据《关于印发< 陕西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1号)精神,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职称改革,学校拟继续申报副教授评审权。请各相关院(部、系)准备拟申请授权学科简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拟申请授权学科至少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培养过两届合格的硕士毕业生。
2. 申请授予副教授评审权的学科简介,内容包括:本学科教师队伍,学术梯队,办学力量,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等各层次人才培养情况,教学、科研工作状况及取得的成绩等。
3. 请于6月8日(星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宋振涛,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陕西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授予及管理办法》
2. 可申请授权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