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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开展2016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6-16 14:10:31   作者:人事处 </font>

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2016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448号),现就我校2016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高级工程师。

二、 申报条件:

符合陕人社函〔2016〕448号申报条件,以及《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西石大〔2012〕139号)中关于非教师系列各相应系列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

三、 评审时间及程序:

1.个人先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按有关业务归属到教务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生院和人事处等处室逐一进行资格预审,审核时应提供申报相应支撑材料。

2. 个人按审核通过后的材料填写,并装订成册(装订要求见附件)后提交以下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西安石油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30份、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简表》10份、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汇总表》1份、

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本人资质类、考核、业绩成果等支撑材料3份。

3. 2016年6月27日前请各单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统一交至人事处职称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88382286)。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学校安排的时间进度进行;个人申报材料以及单位推荐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并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6年6月16日

附件:

1.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2016年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3. 西安石油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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