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已开始,为提升我校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同时拓展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就业渠道,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如下:
1. 报名网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www.sipo.gov.cn/)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系统。
2. 报名条件、程序、相关材料以及考试有关信息详见附件1。
3. 为提高业务技能,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题培训班(详见报名网站“西安考点咨询”栏目,对参加培训并参加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予以补助。
附件:
1.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西安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2.专利代理人职业介绍
人事处
2016年6月14日
附件1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
代理人资格考试西安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知发〔2016〕3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222号公告要求,现将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西安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进程,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8月5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4时。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
4.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5.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10月20日至11月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1月5日至6日在全国27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者纸笔作答两种方式,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置在北京市考点。
(四)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五)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西安考点证书由陕西省知识产权局统一发放。
四、考前强化培训
为提高考试通过率,我局拟于2016年第三季度面向报名参加考试人员举办专利代理人考试强化培训班,并对培训费用予以一定补贴。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我局将及时在局网站发布相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五、其他事项
各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专利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人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5月9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娟、张晓雪029-85566426,029-85534962
马越 029-87294775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路99号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此件公开)
附件2
专利代理人职业介绍
专利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在国家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士。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全国知识产权局举办的从事专利代理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一般每年11月在全国各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考试专利代理人是一个技术与法律高度结合的职业,一般从事的具体工作有: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专利司法诉讼、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
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也是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岗位的热门人选。
专利代理人行业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进入门槛高。我国对于专利代理人的培养较为苛刻,不仅要掌握知识产权技能,还需要有专业的理工类学科背景,以及良好的写作能力、语言能力和外语水平和工作经历等。2015年我省专利代理人的资格考试通过率为21%。
人才缺口大。目前我国专利代理行业比较突出的矛盾是专利申请量与专利代理人供给严重不平衡。以我省为例,按照人均100件的代理量,大约需要700人的代理人规模,而目前我省执业代理人实际上只有180余人,人才缺口还相当大。
收入水平高。专利代理人属于智力密集型工作,在美、日、欧等发达国家与律师为高收入职业的代表,在德国专利代理人的收入甚至超过了律师和牙医。因此在西方,专利代理人被形容为“埋在地里的黄金”,是一个收入又高,且不张扬的职业。我国目前专利代理收入方式基本采取计件式,收入水平与接受代理案件多少直接相关。职业年薪起步可达5万元,成熟的代理人年收入10万元左右,行业中的佼佼者年收入可达20—30万元,若成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年收入可在数百万元以上。
发展前景广。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发明创造日益成为国家、企业竞争的利器,专利代理行业也日益受到青睐。专利代理人随着时间、经验的沉淀积累,会成为资历深厚的“专家”,成为代理中介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宠儿”,成为中国社会最具发展潜力的“金额”职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