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15〕94号)及《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6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学校审查,现将2019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访学人员名单选予以公示,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达到学校公派出国选拔标准5人(名单附后),出国留学资格保留1年,截至2020年6月30日。未按期出国访学者将取消其派出资格。
二、资助费用按国家留学基金委标准执行。
三、为保证出国访学效果,各院(系)应加强与留学人员的沟通和管理,签订派出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学成回国后组织专家对留学人员进行考核。
公示期至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9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