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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招聘公告——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 2015-09-29 16:55:38   作者:人事处 </font>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 143 号),现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校内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类型与名称

岗位名称:学生工作部(处)---学生思想教育科---行政管理岗。

三、岗位职责

1. 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承担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3. 承担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 143 号)的要求,且符合下列岗位聘用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两年以上学生工作经历。

4.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整理、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与资格审查(10月16日---10月20日)

2.党委学工部组织竞聘(10月21日--- 10月23日)

3.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10月23日--- 10月27日)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提交本人相关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并签署原单位意见后,于2015年10月21日18点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0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潘  娜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人事处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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