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 143 号),现公开招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2名,现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招聘范围
全校在岗辅导员以及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校内工作人员。
二、岗位类型与名称
岗位名称:研究生院----思想教育与管理办公室----辅导员岗。
三、岗位职责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西石大党生〔2010〕22号印发)要求,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职责包括:
1. 开展以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全面发展。
2. 做好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风建设、奖学金申报、各类先进的推荐、“减、贷、补”评定、勤工助学、学生违纪处理与教育、毕业鉴定、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
3. 抓好研究生党建及班团建设,做好研究生党员“两发”工作,指导研究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
4. 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实行“坐班与值班相结合”、与学生“三同”(同吃、同住、同学习)的工作制度,并协助做好公寓管理工作,随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如遇紧急情况,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有效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 143 号)、《西安石油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西石大党生〔2010〕22号印发)的要求,且符合下列岗位聘用条件:
1.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专业学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3.学科背景:工科类。
4.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5.性别:男性。
6.综合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整理、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与资格审查(9 月8 日---9月11日)
2.党委学工部、研究生院组织竞聘(9月14日--- 9月16日)
3.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9月17日--- 9月21日)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提交本人相关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并签署原单位意见后,于2015年 9月11日18点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0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潘 娜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人事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