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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2025年上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5-27 08:54:11   作者:人事处

各单位:

为保障下半年我校无评审层级或系列权限职称申报人员按期评审,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我校高校教师系列特别评审、推荐评审系列及管理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特别评审的在职在岗人员和现聘用在非高校教师系列相应岗位且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申报需开具陕西省人才中心委托函。

本次申报涉及评审系列有:高校教师系列特别评审、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编审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校内教育管理系列和哲学社会科学系列等

二、评审条件

特别评审根据《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4175)实施评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4175)和《西安石油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3143)实施评审;管理人员根据《西安石油大学管理人员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西石大人〔2022171)和《西安石油大学管理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西石大人〔2022212)实施评审。

三、评审安排

1. 528-29日,参评人申领账号。

职称申报人员扫码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下载相应申报职称评审材料,528-29日到行政楼407核对申报信息并领取职称申报账号。

2.530-62日,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西安石油大学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表》和《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表》(各2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职称评审情况简表(2025)》(4份);《电子化支撑材料》纸质版1(A4纸双面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并胶装,封面见附件)

3. 63-4日,职能部门审核。

申报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审核时应提供《电子化支撑材料》供查验。审核盖章后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同时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点击登录)填报个人信息,上传审核盖章后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西安石油大学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表》《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表》职称评审情况简表(2025)》和支撑材料。

4. 65日,所在单位审核并提交材料。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应满足的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审核,明确给出是否符合相关职称评审条件的审查结论,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将申报人材料提交至人事处。

5. 66-8日,学校资格审查小组组织复审。

6. 69-13日,申报材料展示。

7. 616-18日,基层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公示推荐结果并报送推荐材料。

8.学校组织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为确保评审工作按规定程序正常开展,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应在指定时限内报送评审材料,补报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2.申请高级职称人员就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和研究工作进展及计划等进行述职(PPT汇报,限时8分钟),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评审费实行集中收缴和管理,由财务处统一扣除。评审费标准为高级职称400/人,中级职称200/人(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特别评审同行评议费用、推荐系列主管部门的评审费及成果鉴定费由个人承担

4.纪检监察机构和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级评审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5.非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须完成2021-2024年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如全部在网上学习,可直接从网上下载成绩单,无需审核盖章。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待上级部门通知后,申报人须在推荐上级部门评审前完成。

6.本通知中有关附件在职称申报QQ群(422826203)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严老师、朱老师 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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