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各系列职称评审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我校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现聘任在学校相应工作岗位且符合对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本次申报涉及评审系列有:实验系列、工程系列、图书系列、档案系列、编审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统计系列、审计系列、卫生系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和哲学社会科学系列等。人事代理人员需持省人才中心委托函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
二、评审条件
按《西安石油大学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23〕143号)执行。
三、评审安排
1.9月24日,申领账号。职称申报人员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7)领取职称申报账号。
2.9月24日-25日,系统填报及材料审核
(1)申报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点击登录),填报个人信息并按《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制作、上传相应材料。同时还须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点击登录)填报相关信息。
(2)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审核时应提供《电子化支撑材料》供查验。审核通过后再打印要求的份数,盖章后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包含:《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西安石油大学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表》和《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表》各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3纸骑马装订);《职称评审情况简表(2024版)》(高级30份、中级14份);《电子化支撑材料》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制作封面和目录并胶装,封面见附件)。
(3)经审核盖章后的有关纸质材料电子化后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内上传提交。
(4)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应满足的条件和业绩成果进行审核,并明确给出是否符合相关职称评审条件的审查结论,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3.材料展示、基层单位组织评审推荐、学校组织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引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加强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真实,杜绝弄虚作假等现象。同时做好宣传及公示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申请高级职称人员就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研究方向、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和研究工作进展及计划等进行述职(PPT汇报,限时8分钟),并就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评审费执行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评审费标准,由财务处统一从个人工资卡内扣除,实行集中收缴和管理。学校无评审权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主管部门规定由个人交纳评审费或代表作同行评议费。
4.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级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5.本通知中有关附件在职称申报QQ群(830368503)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