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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选派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06 08:56:13   作者:本站编辑 </font>

各院(部、系):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陕西省高校选派访问学者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5年我校相关选派、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5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我校可推荐2人,各学院(部、系)最多可推荐1人。

教育部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来自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高校的,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学习经费由国家和学校共同资助,交通费(一年两次往返)、住宿费由学校资助。访问学习期间岗位和薪级工资、绩效工作的基础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正常发放,进修期满返校工作后补发绩效工资奖励部分。

三、推荐程序

1.各院(部、系)接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实施,择优推荐具有培养潜力的青年教师1人。

2.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份,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A4,一式四份,申报人填写)等信息将在高校青年教师培训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gpjh.enaea.com/qgxm/index.php)上公布,以方便查询和下载,查询和下载时间为5月8日—5月10日。

3.申报人员在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将取得指标并进行网报,网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特别说明

1.因教育部访问学者申报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现暂未开放),本年度国内访问学者选拔与推荐工作未能按时开展。2015年5月4日,省教育厅接上级通知,方开始布置此项工作,但由于原申报系统升级、维护等原因,各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等相关信息须到5月8日后方可查询,为保证录取率,有意向的教师可联系申报院校具体负责部门问询有意向的导师本年度是否接受访问学者(或查阅相关院校接受访问学者简章),尽量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填写《推荐表》,学校将优先选派已征得导师同意的申报人员。

2.申报人填写访学时间必须为一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

3.本次申报项目为“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人必须选择接受计划查询数据库中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

4.因2015年陕西省所分配指标整体削减,资助名额紧张,被录取的申报人应提前安排好教学、科研等校内工作,不得随意放弃、浪费指标,必须按时到录取院校报到并如期完成进修任务,否则,其他进修项目均不予推荐。

5.因申报时间紧迫,请各单位务必在5月11日上午9:30前将上述两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师资科。

联系电话:88382286

邮箱:xsyuhr@foxmail.com

人事处

2015年5月6日

附件: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

2、推荐人选一览表

3、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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