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2015年职称评审及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安排
(一)各专业学科组评审
10月27日(星期二)8:00—18:00,具体地点见下文。
(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大评委)评审
10月28日(星期三)8:00—12:00,地点:西阶第一会议室
10月28日(星期三)14:30—18:00,地点:西阶第一会议室
二、答辩工作安排
(一)答辩人员范围
1、申请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各相应专业学科组的评审答辩;
2、经学科组评审通过的正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大评委)的评审答辩,要求准备多媒体PPT材料;
(二)答辩时间及地点安排
需要答辩的人员按上述时间到各学科组答辩地点抽签,确定具体答辩顺序。

(三)答辩要求
每位参评人员的述职不超过10分钟,对个人经历、学术专长、学术贡献、科研成果及今后设想和预期贡献等方面进行简述。
人事处
201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