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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资助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10 09:14:29   作者:师资科 </font>

各院(部、系):

为促进教师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其国际视野,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12〕234 号)、《西安石油大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15〕94 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资助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英才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符合《西安石油大学“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12〕234 号)文件中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及《西安石油大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15〕94 号)文件中规定的各类青年英才,且撰写的论文已被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接受并在会上宣读(以墙报形式进行学术交流除外)。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方法

每年资助 20 名(高层次人才5名,青年英才15名)左右符合条件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费用包括会议注册费、论文版面费、往返国际旅费。学校对每人资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 万元,超出部分可由各院(部、系)资助,或由教师个人承担,院(部、系)资助标准由院(部、系)自行确定。

三、申请和管理

1、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师应在国际会议召开前提出资助申请。个人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申请书》(点击下载),并提交“会议通知书”、会议主办方给申请者的“邀请信”、论文被国际会议接受并宣读的证明等材料,经院(部、系)推荐,科技处审核,人事处择优选拔确定资助人选。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教师回校后应提交参会总结一份,并提供本人在国际会议现场做学术报告的照片等相关材料,在一定范围内介绍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情况。

人事处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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