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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5-04 10:37:05   作者:人事处 </font>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4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校内各单位可据实择优向学校推荐1人,我校最终向省教育厅推荐1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陕西省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组委会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选工作情况报告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双面打印)(附件2)。

3.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要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同时提供电子版)。

5.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

6.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另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以上所列材料电子版、前五项材料的纸质版请于5月5日(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地址shizike@xsyu.edu.cn

四、工作要求

1.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自下而上、逐级推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2.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

3.以事迹为基础,重点选拔推荐长期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要重视事迹材料的撰写。事迹材料是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深入挖掘,组织力量撰写好事迹材料,写成绩要实在,写事迹要感人。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doc

3.《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基本信息表》.xls


人事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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