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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关于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0 11:34:37   作者:师资科 </font>


各院(系):

据《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高教工委有关工作通知,现就我校申报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按照分层支持原则,我校可推荐10人。请各单位进一步发掘具有潜质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加快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培育,积极物色合适人选,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4.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

6.对于已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和在首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不再受理申报。

三、推荐工作安排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充分准备个人附件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反映个人业绩能力。

2.各院系对申报人填报的业绩以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按文件精神组织评审、排序推荐及公示。

四、时间要求和材料报送

各院(系)于7月2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推荐。

报送材料如下:

1.学院(系)评审情况。包含评审程序、评委构成、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以及每个候选人综合性推荐意见(400字左右);

2.《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3.《申报书》(附件2)7份,要求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附件3)合并装订。

联系人:宋振涛 电话:88382286

人事处

2018年6月10日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2:《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A4双面打印)

附件3:《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附件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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