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合理设置岗位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当前,在事业单位依法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应把握六个环节。
推行岗位管理,做到按岗聘用。岗位设置是对单位职能和编制的分解,因事设岗是岗位管理的本质要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前提。要依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不同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同时,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相互转岗的条件、程序。在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的基础上,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
推行岗位竞聘,坚持择优聘用。在实行按岗聘用过程中,要大力推行竞聘上岗制度,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事业单位岗位聘期届满,人员应重新竞聘上岗;聘期内出现空岗补缺,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竞聘。根据岗位不同特点,灵活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专家评议等方法进行竞聘上岗。要以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依据,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择优聘用。
通过竞聘上岗,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逐步实现能上能下。规范岗位合同,做到权责清晰。人事聘用合同是确定单位与个人之间人事关系、明确双方责权利的重要依据。一方面要结合首次岗位设置工作,加快人事聘用制度推行。指导已经实行聘用制的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确定不同等级岗位,变更完善合同相关内容;督促未完成聘用制度推行工作的单位,以岗位设置为契机,按照聘用制度相关规定组织岗位聘用,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另一方面,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加强聘用合同日常管理,着重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续订等重点环节,使聘用合同充分体现不同岗位具有不同的任职条件、职责任务、工作要求、奖惩办法和工资待遇等,成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通过聘用合同规范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确立双方的人事主体地位,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建立起以人事聘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机制。
执行岗位工资,完善分配机制。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突出工作岗位和工作绩效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待遇随岗而定,实行“一岗一薪,岗变薪变”,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更好地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促进作用,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
实施岗位考核,体现奖惩激励。落实聘用合同管理,重点是要推行考核奖惩制度。要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评估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探索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特点的事业单位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收入分配、奖惩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奖惩制度,规范奖惩程序和条件,充分发挥考核奖惩在人事管理中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加强岗位监管,完善制度机制。首先是“有法可依”,加强人事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建立起完善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并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违法违纪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其次是“有法必依”,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等已出台的人事政策法规,加大对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人事政策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宏观管理、政策监管和个案争议处理相结合,建立制度化、经常化的统一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违法违规案件;健全事业单位民主评议、人事监督员等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职能作用,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建设,健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公平公正、及时有效地处理人事争议,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