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工作的安排》(西石大党〔2010〕52号印发)规定,首次专业技术岗位聘期(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已届期满,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期满考核和新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经学校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受聘专业技术岗位三年期满的在岗各类型专业技术人员。
2013年12月31日聘用合同尚未到期、三年受聘期内晋升了专业技术职务或2011年1月1日之后来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期满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受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三年期间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考核标准以各院(部、系)和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三年前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目标为依据。
考虑到学科、专业之间的差异性以及不同专业技术系列的特殊性,本次考核中,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原先确定的聘期目标任务基础上适当调整考核标准。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一)完成三年前确定的聘期目标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一轮岗位聘用时可按条件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达到调整后的考核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一轮岗位聘用时可续聘现岗位。
(三)考核标准调整后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新一轮岗位聘用时可给予一年的延展期。延展期内若完成了上一轮三年岗位聘期目标,在新一轮聘期的后两年可继续聘用在现岗位;若仍未完成,则后两年在现岗位降一级聘用。
如果各院(部、系)和有关单位因调整考核标准,而将各等级(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中没有完成三年前岗位聘期目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认定为基本完成,则应按照各等级基本完成人员人数的15%左右再确定出未完成人员。
四、考核组织
(一)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研究解决考核与聘用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屈 展
副组长:李延平 方 明 曾 平
成 员: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工会、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科技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期刊中心、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领导小组下设3个考核与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本类型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审查岗位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审定考核和聘用结果,协调处理岗位聘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院(部、系)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
组长:曾 平
成员: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实验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2.图书档案、出版系列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
组长:方 明
成员:图书馆、期刊中心主要负责人。
3.会经统审、卫生技术、幼儿教育等小系列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
组长:李延平
成员:计划财务处、信息中心、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主要负责人。
(三)各院(部、系)成立以院长(主任)任组长,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的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实施方案,组织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研究审定岗位考核与聘用结果。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写《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期满考核表》(附件1),并附相关材料原件,于2014年1月6日前送交所在单位的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小组。
(二)各单位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小组于2014年1月10日前完成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材料的审核工作,召开考核聘任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并公示考核结果,将签署意见的《西安石油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2)报学校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于2014年1月17日前审定并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工作有关说明
(一)科技分值计算可参照学校科技成果量化评分办法处理。
(二)“双岗”聘用教师参加其学科专业所在院(部、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核。按照《关于首次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几点说明》规定,院长(主任)减免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量的50%,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减免受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量的40%。其他“双岗”聘用教师工作量减免参照执行。
(三)下列人员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1.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聘期内怀孕生育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
3.聘期内因患病而不能正常承担受聘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新一轮岗位设置、聘期目标和聘用条件
新一轮岗位设置以各单位同类型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实有数额为基数,岗位设置比例继续按照学校《关于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工作的安排》第七条规定执行。
教授四级岗位以各院(部、系)实际教授相应级别人数设置;副教授五、六、七级岗位以各院(部、系)副教授人数为基数,按2:4:4比例设置;讲师八、九、十级岗位以各院(部、系)讲师人数为基数,按3:4:3比例设置;助教十一、十二级以各院(部、系)助教人数为基数,按5:5比例设置;十三级岗位以各院(部、系)见习期人数设置。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正高职称四级岗位以各系列实际正高相应级别人数设置;副高级五、六、七级岗位以各单位高级人数为基数,按2:3:5比例设置;中级八、九、十级岗位以各单位中级人数为基数,按2:4:4比例设置;初级十一、十二级以各单位实有人数为基数,按5:5比例设置;十三级岗位以各单位见习期人数设置。
新一轮各级岗位的聘期考核目标由各单位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参照《关于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工作的安排》,自行制订符合本学科特点、科学合理的个性化目标考核体系。考核目标应涵盖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内容,充分体现不同学科、不同类型和不同岗位的差异性。考核目标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各单位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聘期条件由各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修订。
八、几点要求
(一)聘期考核工作是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学校改革与发展大局,涉及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筹划,做到组织得力、程序到位、工作规范。
(二)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及时召开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会议,认真传达文件精神,周密部署考核工作,落实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