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22号)精神,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吴新民教授为我校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7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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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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