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石油大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西石大人[2015] 94号),经个人申请、校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组成的专家组审定,确定以下23名教师作为2017年青年教师出国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6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88382286。
经学校研究决定:自2017年开始,《西安石油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研修管理暂行办法》(西石大人[2014] 6号)中学校对今后公派出国教师资助费用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标准执行(财教[2010] 286号文件规定),即依据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奖学金资助标准进行核算。派出人员要与学校签订派出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学成回国后将由学校组织进行考核。
附件: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 286号).pdf
各州生活费标准-美使馆教育处.pdf
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
2017年学校公派青年教师出国人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