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机关、教辅各单位:
为全面推行职称证书电子化,实现全省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和全国共享互通,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二批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209号)要求,现就继续做好我校职称信息数据收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1.截至目前本人已取得的最高职称(不包含初级职称),如果在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http://1.85.55.147:9011/zscxpt/login_zjc.jsp)中未查到(含之前未填报,或报送有遗漏、错误,或者首批报送后又有新进教职工需要补充报送的),均应报送。
2.职称证书正在审核人员无需报送。
3.2022年12月及以后职称晋升的人员,本次无需提交信息,职称证书将于2023年10月统一办理。
4.会、经、统、审、卫生等系列以考代评取得的中级职称,无需提交信息。
二、工作程序
1.个人填报
按填报说明认真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同时提交本人职称证书电子版及复印件。每位填报人应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所报信息一经报送,即视为对信息真实有效性做出承诺。
2.单位审核
各单位安排专人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审核无误的数据汇总到《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相同文号人员放在一起),同时提交职称证书扫描件(命名方式为“获批年份-职称资格名称-姓名-8位工号”),以上两类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数据报送过程中应确保信息安全。
具体填报要求、汇总形式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职称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加快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我校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信息库,加强人才管理服务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在数据统计上报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沟通。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88382286
附表1: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xls
附件2:填报说明.pdf
人事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