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通知公告 »
【已结束】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师资博士后聘期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3 10:15:37   作者:人事处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西安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西石大人〔2019〕219号),现拟对各相关单位2020年以来入职的师资博士后人员进行聘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以来入职我校聘期满两年且达到出站条件的师资博士后人员。

      二、考核要求

1.考核由设岗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共同组织,主要对师资博士后履行合同情况、教学能力、科学研究水平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期满考核聘用条件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2.考核对象填写《西安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聘期期满考核表》(一式四份)(见附件),并按照支撑材料提交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项目、论文等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支撑材料提交要求及填表说明详见附件)

3.经设岗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考核,符合选聘到我校教师岗位的师资博士后人员,报上级部门审批后,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4.考核工作原则上应常态化,设岗学院和博士后流动站对聘期期满人员实施动态考核,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的,应提前申请,经学校审批后方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一年。

三、各相关单位首次考核工作结束后,请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西安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聘期期满考核表》(一式四份)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人事处。

后续聘期期满人员考核请设岗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及时组织,原则上应于师资博士后聘期期满一个月内提交考核结果。

 西安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聘期期满考核表.docx

 《西安石油大学师资博士后项目实施办法(试行)》.pdf


人事处

2022年11月23日


版权所有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