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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招聘公告——人事处

发布时间: 2016-12-01 16:31:04   作者:人事处 </font>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143号),经学校同意,现面向全校在岗教职工公开招聘劳资管理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校内事业编制及人事代理在岗教职工。

二、岗位类型与名称

岗位类型: 管理岗位

岗位名称:人事处—劳资社保科—劳资管理岗位

三、岗位职责

1. 熟悉并掌握有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2. 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数据信息的上报工作;

4. 完成人事处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西石大党〔2010〕52号)、《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变动管理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4〕 143 号)的要求,且符合下列岗位聘用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数据统计分析、资料整理能力,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政策;

3.具有会、经、统、审专业知识背景,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格修养。

五、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与资格审查(12月1日-12月5日)

2.人事处组织竞聘(12月6日-12月7日)

3.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12月8日-12月10日)

六、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岗位设置和聘用条件提交本人相关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教职工岗位变动审批表》并签署原单位意见后,于2016年12月5日18点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403)。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郝一帆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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